1.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已享受所得税普惠性减免政策,是否可以再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普惠性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相同的。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具体如何操作?
小型微利企业可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对于查账征收企业,只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L15行,“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勾选框勾选“是”,在该行次填写相应数据,最终第15行,即会显示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0。其中第L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第13行“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对于填报B类预缴申报表的核定征收小微企业也是同样的道理。直接在第L19行,勾选是,填入缓缴金额,最终实现“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0。
3.我是个体工商户,请问我在其他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享受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相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而言,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4.请问预征的税款可以适用新出台的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若是在5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发布前,已经缴纳符合公告规定可以缓缴的税款,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