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前期查询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两个环节的重要性
- 作者:领峰财务
- 发表时间:2023-03-19 18:00:23
商标注册具有一定的特点,商标申请人在注册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在商标注册的前期工作中,商标检索和合法性的考量是两个重要的环节申请商标前查询商标能事半功倍,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接下来,国锐就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两个环节的重要性。
商标初步检索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应当拒绝申请。 不予公布。
也就是说,我国的商标注册实行在先申请原则。 如果商标申请人要注册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过同类商标,或者与其他注册商标近似,将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国瑞以中华商标超市的“春井坊”商标为例。 如果有人想在第33类中注册一个名为“春井”的商标,但同类别中已经有“春井坊”,那么“酒精井”是无法注册成功的,所以商标的早期检索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当然,如果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及时修改或调整注册商标,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时间损失。 “知己知彼申请商标前查询商标能事半功倍,百战不殆。” 商标注册查询虽然不能保证100%获批,但可以为商标申请的成功事半功倍,增加商标核准注册成功的几率。
禁止使用或注册商标
除了与在先商标相同的商标申请被驳回的风险外,还有商标本身的显着性以及是否违反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基于此,判断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
国锐在此提示,申请人不能随意为自己的商标命名,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名字。 这就涉及到商标法中禁止使用和不予注册的规定。
例如,《商标法》第十条涉及国名、军事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和欺骗、不良风俗习惯和不良影响、地名等涉及县级划分等。第十二条涉及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商品或服务特征的标志,以及缺乏显着性的标志。 第十二条是关于立体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 制定了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是申请人在商标命名时需要绕过的陷阱。 只要跨过上述雷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就会大大提高。 对于没有知识和注册经验的申请人来说,选择商标代理平台尤为必要。 不仅可以做好前期的商标查询和准备工作,还可以节省时间和经验,最大限度地降低商标注册成本。 风险,保证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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